年度公开报告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28  点击数: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189号)要求,根据辽宁中医药大学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8—2019学年度辽宁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以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共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到辽宁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辽宁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4-31207098)。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体制机制建设,科学实施“双一流”重点任务及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学校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科学谋划,扎实推动清单事项公开

学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结合部分部门业务职责调整的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了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建立了《辽宁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将清单中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人才培养、学风建设、交流合作等10大类50项的公开事项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单位,并分解公开事项的信息更新、维护责任,确保清单内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网站栏目、信息公开事项,努力做到清单事项的全面发布、准确解读,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做出及时回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持续督办,学校在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主动公开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信息公开事项信息(见辽宁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网址:http://xxgk.lnutcm.edu.cn/6;jsessionid=BAF5D6CE0D2BAA6724CBE5F1DE5701A2.kingo)。

(二)建章立制,逐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作为推进一流大学建设、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完善依法治校制度的重要抓手,着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规范各类校级文件公开属性,强化各类信息动态更新。实行领导信箱、下基层现场办公等工作,拓展干群之间沟通与交流的渠道,畅通民主渠道,提高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科学发展程度,逐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1.扩大信息公开民主参与力度

学校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扩大学校重要决策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提高师生参与学校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将信息公开作为教代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序推进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制度,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制度出台前必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本学年中,《辽宁中医药大学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辽宁中医药大学2019年绩效奖励分配方案》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通过合理吸纳师生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特别是由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林下柱参有限公司、中国中医科学院等单位制定的《石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及《编制说明》,更是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管理

信息公开始终坚持规范、及时、准确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强化信息公开执行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对各部门的保密意识教育,严格保密纪律,坚持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3.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平台

学校充分运用“互联网+校务服务”和大数据,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使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更加多元。发挥传统媒体公开功能,将校园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主窗口,根据实际情况和用户反馈对网站栏目进行优化,对信息公开条目进行调整,提升查阅便捷性。积极探索新媒体信息传播与更新速度快的优势,强化学校官方微信、微信门户、多媒体显示屏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以师生和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信息,公开学校重要信息。

(三)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对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信息不完整、信息陈旧等问题,及时通知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将信息公开作为各基层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落实信息公开检查督办责任,对各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以及公开的具体情况进行分项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门户网站、校报等多种渠道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学校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门户网站中的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lnutcm.edu.cn/home)向社会主动公开清单所列全部事项,并明确相应的信息公开负责部门。

学校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校园网、招生专题网站、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主动公开学校信息。全年共公开学校信息1578项,包括学校动态类236项,校园新闻类298项,通知公告类779项,公布的周重点工作239项,编辑发布《辽宁中医药大学信息》10期、《辽宁中医药大学报》16期。其中,招生工作通过专门的辽宁中医药大学招生网站、省市主流媒体、省招考信息、校报等形式予以公开;学校2018年财务决算、2019年财务预算在财务信息管理平台、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予以公开;人事招聘录取信息通过学校网站、人事处网站、上级行政机关、政府部门网站予以公开。2019年3月在学校办公自动化上发布上一年学校工作总结和新一年度工作计划,介绍学校综合发展情况公布规划、领导讲话,介绍学校综合发展情况、科研建设、人才培养、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条件与保障等方面情况。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对学校本科生招生、研究生招生等信息进行全过程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及时规范地公开以下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本科生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2)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3)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4)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5)参加研究生咨询及申诉渠道;(6)拟录取研究生名单;(7)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学校定期开展招生宣讲,走访了省内20余所重点高中,参加省内、外高招咨询会30余场,并向在我校有生源计划的16个省市自治区招考办邮寄招生简章及学报专刊。同时,以强势媒体宣传为招生宣传重点,开设招生微信平台,拓展关注度,以平台为依托,推广有关我校招生信息,设置考生在线问答咨询栏目,及时回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为广大考生及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招生咨询服务。招生咨询和录取期间开通电话专线、电子信箱、常设招生咨询台,在录取审核结束的第一时间将录取信息连接到校园网,供考生查询,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详细解答有关录取的问题。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财务信息公开是推动高校依法办学、依法理财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高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是强化社会监督作用的重要内容,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执行部门为学校计划财务处。财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财务管理制度、批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在批复后,主动向师生公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学校年度决算方案主要包括学校年度财务决算和各项财务报表。学校年度决算除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外,在批复后,主动向师生公开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教育收费主要包括经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等。学校教职工在登录财务信息管理平台后均可查询。

3.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主动公开干部任命、人事招聘、职称评审等各类人事师资信息,确保人事师资工作公开透明。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人事人才政策,通过每年召开的岗前培训会、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会、院系调研会等各类会议,宣讲最新人事人才政策。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时发布在人事处主页——政策制度栏上,方便教职工查阅和了解。在学校招聘过工作中,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教师、行政管理、实验教辅等岗位(包括岗位职责、应聘条件等)均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进行校内外公开招聘,所有招聘工作严格人员招聘流程。在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中,及时在校内门户网公示申报人员名单,各二级单位通过公示栏公示申请人材料,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让教职工了解、参与和监督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职称评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于各类人才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等情况的结果均采用公示栏、校内门户、人事部主页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

4.教育教学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开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情况,确保人才培养工作公开透明。主动面向社会公开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信息,发布《辽宁中医药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辽宁中医药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专项报告,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学校教学质量方面的详细信息及数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与不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辽宁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电话、信箱、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本学年,未收到过任何信息公开申请。本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委托工会、纪委负责督办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也通过下基层办公、座谈会、接待来访等形式征求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学校师生及社会各界,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学校师生的支持,没有出现举报或投诉。从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至今,学校纪委和党政办公室未接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各个平台的兼容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等。在今后工作中,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公开各项信息,围绕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信息,深化学校招生、财务、教育教学、人事任免、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获取的有效性和便捷度。

2.切实强化公开信息的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全面推进校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高等教育重要政策、校务管理重要制度等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健全师生意见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围绕师生关切及时、权威发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

3.着力强化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校院两级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的校内协同。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和依申请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增强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平台的兼容和互动,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实效。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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