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1〕81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编制辽宁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与不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以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共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020-2021学年,辽宁中医药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遵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和体制机制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健全工作机制,奋力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学校始终将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和强化队伍保障作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校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置在党政办公室。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形成校内工作合力,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结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与学校发展实际,全面梳理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不断完善《辽宁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以事项清单为抓手,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建立健全校内合力机制,保障各部门工作有机联动,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明确各相关部门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对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信息不完整、信息陈旧等问题,及时通知责任部门进行整改。着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规范各类校级文件公开属性,强化各类信息动态更新。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始终坚持规范、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强化信息公开执行督查,注重对各部门的保密意识教育,严守保密纪律,坚持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充分运用“互联网+校务服务”和大数据,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使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更加多元。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公开功能,将学校官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主窗口,及时公布学校教育改革相关信息、疫情防控信息。积极探索新媒体信息传播途径,强化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以师生和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信息,公开学校重要信息,使师生了解学校开展的各项工作及重要工作进展。
学校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地公开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学校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学科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信息,并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确保师生和社会公众准确了解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媒体、各类会议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学校信息。其中,学校门户网站及OA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信息共1417项,包括学校动态类284项,校园新闻类356项,通知公告类118项,OA办公自动化系统通知类659项,编辑发布《辽宁中医药大学信息》10期、《辽宁中医药大学报》16期。涵盖学校基本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等多方面内容,方便师生及时便捷地了解学校发展动态和重要决策部署。学校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矩阵对学校迎新、本科生开学典礼、研究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军训汇报表演、建党百年大型文艺演出等重大会议活动进行播报。其中,微博平台粉丝7803人,发布作品682条;微信公众号关注28000余人,发布作品139条;抖音平台粉丝1393人,发布作品19条。学校定期召开学校干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座谈会、离退休人员座谈会等,及时通报学校建设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增加了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通过设立党委书记邮箱、校长接待日、开展下基层现场办公等形式,拓展干群之间沟通与交流的渠道,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发展改革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对学校本科生招生、研究生招生等信息进行全过程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及时规范地公开以下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本科生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2)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3)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4)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5)参加研究生咨询及申诉渠道;(6)拟录取研究生名单;(7)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网是学校发布招生信息的专门平台,网站首页及时刊登学校最新招生政策及招生动态。2020-2021学年招生录取期间,网站发布招生政策、动态及相关解读信息共计64条,举办各类招聘会57场,来我校招聘的用人单位共939家,为学生提供了充足的就业岗位。同时,以强势媒体宣传为招生宣传重点,开设招生微信直播平台,在线回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为广大考生及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招生咨询服务,以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拓展关注度,推广有关学校招生信息。招生咨询和录取期间开通电话专线、电子信箱、常设招生咨询台,在录取审核结束的第一时间将录取信息连接到学校招生网,供考生查询,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详细解答有关录取的问题。
学校切实履行财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完善公开方案,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完善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具体执行部门为学校计划财务处。财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省级以上及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其它有关财务文件,通过学校OA办公自动化系统、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编制制度手册等形式公布,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2)财务预决算情况公开。学校年度决算除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外,在批复后,主动在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向师生公开;(3)收费公开。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信息,通过学校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新生报到入学须知等公布,并按要求单独设置收费公示栏,方便学生和家长对收费内容进行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本学年,学校主动公开干部任命、人事招聘、职称评审等各类人事师资信息,确保人事师资工作公开透明。人事师资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1)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布在人事处网站主页——政策制度栏上,方便教职工查阅和了解,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人事人才政策,通过每年召开的岗前培训会、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会、干部培训会等各类会议,宣讲最新人事人才政策;(2)干部任免。校内中层干部任免,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组织 考察、公示,公示期满,由学校党委下文任命;(3)岗位聘用。在学校招聘过工作中,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教师、行政管理、实验教辅等岗位均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主页上公布,进行校内外公开招聘,所有招聘工作严格人员招聘流程;(4)职称评聘。在教职工职称评审工作中,及时在学校官网公示申报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让教职工了解、参与和监督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职称评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5)师资培训。学校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在学校官网公开国家、辽宁省和学校各类人才项目申报通知、人才项目推荐人选公示和入选情况。
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开学生教学情况,确保人才培养工作公开透明。学校现设专业共有25个,其中当年新增专业1个,当年停招专业4个,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967门。学校官网每年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内容。学校在官网每年发布学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包括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就业创业工作举措、就业质量相关分析、就业发展趋势分析、疫情条件下的就业形势分析、毕业生调研评价和用人单位调研评价等。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学校教学质量方面的详细信息及数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学校已在《辽宁中医药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电话、信箱、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本学年,未收到过任何信息公开申请。本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按照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聚焦国家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学校改革发展需求,围绕师生和社会公众关心关切的事项,及时、有效、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受到师生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本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学校师生的支持,没有出现举报或投诉。从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至今,学校纪委和党政办公室未接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本学年,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标新标准新要求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各个平台的兼容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等。在今后工作中,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公开各项信息,围绕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信息,深化学校招生、财务、教育教学、人事任免、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获取的有效性和便捷度。
2.切实强化公开信息的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全面推进校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高等教育重要政策、校务管理重要制度等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健全师生意见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围绕师生关切及时、权威发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
3.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积极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加强学校官网、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等建设,完善财务、资产、教学、科研等与师生密切相关业务部门的公众号建设,逐步完善网上便民、咨询、公示、征求意见等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定期对信息公开网全部信息栏目、对照清单链接进行巡检,确保链接的有效性、浏览器的兼容性。